巴尔曼机会信托是一家批发投资信托基金,不是管理投资计划(定义见2001年《公司法》(联邦))。BOT的运营受信息备忘录的约束。
只有批发/经验丰富的投资者才能在BOT中认购单位。
受托人打算按以下方式管理信托:
尽管信托可能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行投资,但该信托仍将是澳大利亚注册和以澳元计价的单位信托。
本网站不是产品披露声明。只有批发客户(参见2001年《公司法》(联邦)第761G条)才能投资巴尔曼机会信托,包括任何单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