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是巴尔曼新银行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长。他还是巴尔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FS牌照333213)的董事,该公司是巴尔曼离散抵押贷款收益信托基金(ARSN 155 909 176)的负责实体,也是巴尔曼机会信托的受托人澳大利亚商业抵押贷款有限公司的董事。他还是AMAL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城金融私人有限公司、Mitchcap Pty Ltd和Wave Money Pty Ltd的董事。迈克尔是每家活跃的巴尔曼贷款业务的信贷和风险委员会的高级成员。
迈克尔于1979年在巴尔曼达令街147号的办公室成立了巴尔曼。40多年来,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基础广泛的金融服务公司,专门向澳大利亚借款人发放和资助商业贷款。Balmain的客户群主要是自雇借款人和投资者,该公司专门为澳大利亚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该公司通过澳大利亚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发放网络发放贷款,该网络由Balmain全资拥有,并通过澳大利亚东海岸的办公室网络运营